此次公积金额度提升
加大生育支持力度!
支持改善型住宅!
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分中心、市中心各处室,各承办银行: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动“两智一全”住宅规划建设的支持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通知如下:
一、加大生育支持力度
养育未成年二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
养育未成年三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5%。
二、支持改善型住宅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本通知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明确的原则确定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不超过63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不超过58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
举个例子:
男职工A生于1972年9月,其延迟退休后的年龄为62岁,如2025年8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年龄为53岁,则其借款期限为14年(62+5-53=14)。
女职工B生于1984年11月,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其延迟退休后的年龄为55岁,如2025年10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年龄为41岁,则其借款期限为19年(55+5-41=19)。
2025-03-15 11:45
2025-03-1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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