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
建立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和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组成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联合工作小组,开展土地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不得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应承诺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违反规定的,取消竞买或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活动。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从当前上海土地市场特征来看,今年以来上海“地王”现象已与往年不同,往年一般是一个城市出一个“地王”或少数几个“地王”,一旦市场遇到调整,那么这几个“地王”或许会存在操盘的风险,最糟的结果就是项目降价销售或股权转让,整个市场风险被控制在局部范围内,还不至于是整个市场的。而现在上海土地市场,一旦有住宅类用地出让便是“地王”,即使像青浦、奉贤、崇明等郊区的住宅类用地也是被高溢价拍出,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市场风险不是单个项目的,而是整个市场的,一旦有风险就是系统性的风险。
再加上房企越来越多通过金融机构场外配资“加杠杆”方式进行拿地,甚至不惜成本制造“地王”,从预期影响来看,随着政策面的收紧与市场调整期的到来,房企在上海制造“地王”投资拿地的风险会增加,一旦这样的风险到来,风险就不仅仅会波及房企自身,还会波及金融机构,甚至金融机构背后的个人投资者。因此,对于上海土地市场来讲,一旦楼市进入调整的阶段时,整个市场有可能会出现跌声一片,批量的“地王”项目有可能因此而陷入困局,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极有可能会爆发。
“沪六条”提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不得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应承诺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违反规定的,取消竞买或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活动。这其实是在为房企拿地“降杠杆”,也是为了防止企业激进拿地导致地价普遍性上升而引发的系统性的风险。从未来企业拿地的角度来看,由于杜绝拿地配资等“加杠杆”措施,这对于企业自有资金拿地的能力提出考验,未来真正有自有资金实力的开发商才有可能在上海房地产市场生存和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自2016年10月8日起,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实行市、区两级审核(包括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对上市房源定价不合理的,坚决予以调整。加强在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监测监管,不得擅自提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经备案的销售方案等内容,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上网销售。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有意规避限购、限贷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管控力度。
四、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物价管理管理部门会同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查处各类价格违规行为。
从市场现状来看,同策咨询研究部数据显示,截止9月30日,2016年1-9月上海商品住宅成交面积1177.64万平方米,同比上涨16%,成交均价37395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9%,当前上海楼市已经呈现量价齐升的态势。从市场去化压力来看,截止2016年9月30日,上海市商品住宅库存量已经降至707.39万平方米,按照3个月移动存销比来计算,市场去化周期已经缩短至5.03个月,从指标意义上来看,上海商品住宅市场仍然有价格上行的冲动。因此,在中央精神的指导下,上海有必要强化执行现有“沪九条”的相关措施,发布“沪六条”相关内容。
从“沪六条”本项措施影响来看,政策提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实行市、区两级审核(包括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对上市房源定价不合理的,坚决予以调整等等上述措施,同时,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其实对于四季度楼市影响还是较大的。一些高端楼盘有可能因此会被限价或限售。据此,企业项目项目进度受阻,回款计划受阻,企业的运营成本会增加。同时,市场的库存量会增加,市场去化周期会回升。
这也就意味着,虽然短期内上海商品住宅基本面仍然没有去库存压力,但是,随着10月份“防泡沫”“沪六条”调控政策面执行的从严执行,市场去化周期会因为供应量的增加、销售量的减少而持续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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