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制铺路
陈志同时指出,一些针对房产税的争议也需要考虑。比如房产税究竟是什么?陈志认为,推广房产税,如果不改税制,可能难以获得舆论支持,不调税收结构难以减轻人们的税负,并且难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浙江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杨遴杰就对房产税的全面开征表示异议。
“房产税该不该征收还没有说清楚,现在讨论手段还尚早。房产税在国外是一种财产税,而我国的商品房只有70年产权,业主没有房屋的永久产权。既然如此,70年到期后的土地升值部分归谁还没有明确,就开始讨论房产税征收手段还尚早。”
业内比较赞同的一种征收建议是,房产税的全面开征应该是以家庭第三套起征为基础,实行累计税率。该方案主要是为了打击多套房持有者。另外,应在推行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开征房产税,以确保居民的税负指数有所下降,至少不增加。
尽管争议尚存,房产税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仍在进行。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5月16日公开表示,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并进一步明确要求,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也于近期表示,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到今年年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应该完成联网。
而显然,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为房产税的全面开征准备了充分的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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