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自愿发起,协商一致■乘客司机双方受益
坊间比较关注的出租车拼车一事有了最新消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相关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苏州市区出租汽车合乘规则(试行)》将开始试行。按照该规则,拼车时合乘、司乘双方要遵守乘客发起、协商一致、起始地合乘、价格协商、诚实信用等原则。计费方式上,合乘路段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60%-70%的折扣率区间协商收费,非合乘路段仍按照实际金额收费。
1缘起
拼车规则没有先例苏州结合实际自创
近年来,随着出租车供需矛盾加剧,出租车拼车现象也应运而生,但目前法律体系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尤其是国家级出租车运营管理规范在立法上空白,使各大城市管理者在面对此现象时一筹莫展,很多城市的管理部门采取“不提倡,不反对”态度,苏州也是如此,但也造成了拼车不规范、乘客利益得不到保障,引发驾乘矛盾等。
为缓解“打的难”,提高出租车营运效率,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苏州市公共客运交通协会出租车专业委员会受行业管理部门委托,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苏州市区出租汽车合乘规则(试行)》。
相关部门表示,在制定这个规则前,他们也去了解了国内各个城市的做法,要么虽制定规则但没操作性,要么未制定规则由民间约定俗成。因此,苏州这个出租车拼车规则完全是自创的。
2原则
乘客发起是关键须在起始地合乘
该规则的适用范围中明确,“适用于合乘业务涉及的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及乘客。”
同时强调,合乘、司乘双方应当遵守以下五个原则:乘客发起原则,合乘业务应由乘客主动、自愿发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主动招揽乘客合乘;协商一致原则,合乘、司乘双方就合乘业务全过程中涉及的时间、地点、路线、资费等相关问题应当协商一致;起始地合乘原则,合乘双方应在同一起点进行合乘,目的地、方向尽量保持一致;价格协商原则,合乘路段费用,驾驶员在规定的折扣区间内与乘客进行协商后收取;诚实信用原则,合乘、司乘双方应对合乘业务全过程中协商一致的相关事项保持诚实信用。
相关部门表示,拼车原则中,关键的是由乘客发起,而不是司机发起,同时,试行只要求是在起始地拼车。
2天前
2025-06-1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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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