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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12年第14号

来源:  吴江国土资源局 苏州房掌柜  2012-10-09 02:30:00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内需配建不低于三个班级规模的幼儿园一座,住宅用地在竣工验收5年以后方可办理分割销售(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以上公告规划条件不能随意改变,如按程序审批同意改变,则按新规划条件的评估价与公告起始价之差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对象范围和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自然人,除在本市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与股东)、自然人及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地块的起始价及组成

挂牌单价内涵详见上表。

四、挂牌、报名日期

挂牌期限: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1月2日上午11时;报名截止期限:2012年10月31日上午11时。

五、安排及有关事项

1、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该地参照土地拍卖方式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以上宗地要求在2013年11月1日前开工,2015年11月1日前竣工。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3、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及联合申请。

4、有意竞买者,可于挂牌之日起(正常工作日)持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在2012年10月31日上午11时前支付保证金后,到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5、本次挂牌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联系、索取资料。

联系地点与电话: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0512—63982324,63982327

吴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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