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内需配建不低于三个班级规模的幼儿园一座,住宅用地在竣工验收5年以后方可办理分割销售(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以上公告规划条件不能随意改变,如按程序审批同意改变,则按新规划条件的评估价与公告起始价之差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对象范围和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自然人,除在本市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与股东)、自然人及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地块的起始价及组成
挂牌单价内涵详见上表。
四、挂牌、报名日期
挂牌期限: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1月2日上午11时;报名截止期限:2012年10月31日上午11时。
五、安排及有关事项
1、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该地参照土地拍卖方式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以上宗地要求在2013年11月1日前开工,2015年11月1日前竣工。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3、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及联合申请。
4、有意竞买者,可于挂牌之日起(正常工作日)持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在2012年10月31日上午11时前支付保证金后,到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5、本次挂牌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联系、索取资料。
联系地点与电话: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15窗口)0512—63982324,63982327
吴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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