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就对住房贷款业务做出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将贷款申请者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的要求调整至12个月)。然而时隔仅仅40多天,昆山公积金中心悄然挂出了另一则不起眼的公告,一句“4月15日起执行”让此公告立刻成为本月的爆炸性新闻事件。
其主要内容有: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本公告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连续两次新政,有人称或会误伤刚需。业内人士分析,根据新政规定,贷款额度由缴存公积金数额决定,这对普通购房者来说,若贷款额度较大,则需要依赖商业贷款或是延迟买房以满足公积金贷款需求。以当前昆山房价而言,一般房源总价在五六十万,贷款额度在四十万左右,这需要购房者的公积金缴存达到4万元。普通工薪阶层月缴存金额在一千元左右,缴存四年才能满足公积金贷款需求。这一新政对大多数刚需一族买房十分不利,业内人士建议,要想在当前依赖公积金贷款买到满意的房子,最好选择总价低的小户型,以减少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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