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高新区举行2012年度区医保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根据该区医保医疗救助标准,2012年度该区共有777人符合年终一次性救助条件,医疗救助金总额达108.73万元。其中,享受救助金在2000元以下有660人,2000元至5000元有90人,5000元至10000元有24人,10000元以上有3人。去年,该区共有91.47万人次参保人员就诊,区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各种医疗费用6107.56万元。
近年来,高新区越来越注重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该区对原征地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村统筹医疗保障制度和办法进行了全面整合,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区域性新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高新区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形式,实现了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政策和制度的自然衔接。
目前,该区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征地保养人员和各类生活困难救助人员的筹资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农村居民个人只需承担130元。区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住院、补充医疗和救助四项待遇。从2011年起,区医保又为参保人员新增了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及身故险。从今年4月1日起,在不降低区医保参保人员原有待遇前提下,高新区将区医保纳入了市居民医疗保险体系。自此,高新区医保参保人员,不仅能够继续享受区医保原有的门诊补助、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及身故险,还同时能够持市民卡选择更多医疗机构看病,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全区已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成为一个完全实现社会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地区。
截至今年4月底,高新区参加区医保人员已达15.71万人,参保率达99.98%。
2024-05-21 21:43
2024-05-21 19:35
2024-05-21 19:15
2024-05-21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