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苏州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苏州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苏州网约车细则:驾驶员须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

来源: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苏州房掌柜  2016-10-20 04:17:18
[摘要]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自行驶证载明的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8年。

  第八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驾驶员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八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构。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并将车辆和驾驶员相关信息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二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车辆的维护及检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向社会公开投诉渠道,本地服务机构应设立投诉处理部门,并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在网约车平台客户端显著位置公布运价规则,实行明码标价,并按规定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第十五条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

  第十六条 网约车不得有巡游出租汽车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重车状态灯等专用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第十八条 国家和省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各县级市可参照执行。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勇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紫金·翡丽甲第出场即王炸,城市顶豪会客厅即将公开!
  2. 2苏州又将新(改扩)建一批学校!
  3. 3在苏州,与花园城市共创下一个30年
  4. 45-8F!苏州这里迎来低密纯洋房住宅!
  5. 5亨通七都项目举行奠基仪式
  6. 6苏州门户 世界头条|TFC苏州双子金融广场产品发布会暨康莱德酒店签约盛大举行
  7. 7太仓“以旧换新”全面升级!置换总价比例提高、保留2年学区…
  8. 8143㎡起!清一色大四房!姑苏金门路纯新盘户型曝光!
  9. 92023年度苏州商品住宅销售数据TOP20重磅出炉!
  10. 102023年度苏州房企销售数据权益榜TOP20重磅出炉!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