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标,张某等人不惜血本报了低价。当甲方要求按指定的地板品牌装修时,他们为了避免亏本,明知违法仍伙同他人生产使用假冒的地板。假的商标、合格证还有伪造的检测报告、供货证明等,最终都没能蒙混过关。日前,吴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张某等4人提起公诉。
张某和王某是北京一家建筑装饰公司的项目经理和采购员,为了顺利中标江西某地展览中心的改造项目,他们不惜大幅压低标价。虽然报价低,但他们仍承诺在木地板项目中使用某名牌地板。但问题是,如果真的按约履行,不仅工期来不及,更会导致亏本。
于是,他们想到了仿冒。联系好了合作厂家后,很快就收到了货。然而,在安装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这些地板不仅包装有问题,而且商标、防伪码、合格证等统统没有,于是要求停止施工,立即整改。
张某和王某实际上并没有整改,将以次充好的地板回炉打上了假商标、合格证、防伪标识等,还设法弄了份假检测报告和供货证明,并为此特意做了个假章。据调查,这一次造假共花费2万余元。
一周后,这批假地板又送了回来。形式上看不出问题后,监理单位同意恢复施工。然后,随着工程的推进,甲方和监理单位发现这些地板色差实在太大,与他们的品牌认知实在有点不相符。于是,他们索性直接联系了该品牌所属公司,这一求证才发现上了当。
报警后,张某等人很快落网,供述了伙同他人生产约500平方米的假冒某品牌地板的事实,涉案价值约15万元。
检察官介绍,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五万元以上的将构成犯罪,切勿为了短期经济利益而触犯法律底线
(内容来源:引力播)
2024-05-16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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