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名“老广州”,一定不会不知道“莲香楼”这家百年茶楼。但可能很多广州人并不知道,这家百年酒楼还有一个已经分家的“弟弟”在香港,同样的名字“莲香楼”,在香港家喻户晓。
2008年,香港“莲香楼”因第二代传人颜志人去世,引发了一场轰动的家族争产案。7月10日,这场争产案终于阶段性地到达了终点。
三房败诉
案情显示,颜志人生前有两位合法妻子和6名子女。2008年,颜志人去世,遗物中没有遗嘱。这种情况下,其法定配偶和子女将根据香港法律分配颜志人的所有遗产。然而颜志人去世后不久,一位与他无法定婚姻关系却同居了24年的“三房太太”韩怡,却拿出了一份颜志人的遗嘱副本,并将8名颜家人告上了法庭。
案情指,颜志人在2003年神志清醒时,曾立下一份遗嘱,将逾亿元遗产分给了韩怡、大房所生的两位女儿颜信华和颜瞻华及二房所生的大儿子颜令仍。韩怡声称,她拥有2003年遗嘱的副本,法庭应确认该遗嘱,她可以继承遗产。
随着官司一路推进,韩怡却一直拿不出遗嘱正本。
颜家后代指控,韩怡在颜志人晚年需要人照顾和陪伴时,经常撇下其独自过周末,并对颜志人大声呼喝,导致两人关系急转直下。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颜志人平时会将重要物品放在家中保险箱,但该保险箱中并无遗嘱正本,最大的可能是该遗嘱已被销毁。
此案在2011年8月作出裁决,香港高院法官认为,以上证据来看,颜志人在2003年订立的遗嘱很可能已经被撤销并销毁。假如韩怡找不到遗嘱正本,便等同遗嘱已销毁。此情况下,虽有影印本,但在法律上没有效力。
韩怡不服,7月10日向上诉法庭上诉,但随即被驳回。韩怡方代表律师则称,原审法官在衡量证供可信性时用错了方法,并坚持韩怡与颜志人间感情一直很好,并无不和谐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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