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据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消息,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完善税收调节、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1、明确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一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二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2、明确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对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取消原“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规定;对非杭州市户籍家庭,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规定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3、明确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政策。对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仍为5年。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经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依托大数据平台,结合家庭生育登记、出生信息、领养信息等实施核查。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时,无需提交“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的书面证明,只需授权相关单位查询本人在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的相关生育信息。核查结果将通过相关系统平台或短信方式及时告知。如果购房人对数据自动核查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指定时间内向属地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反映核实。
以下为政策原文: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
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
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三、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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