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热气球0:请问在提高二套房种种的同时,有没有降低首套房的一些杂七杂八的税呢?
@阿俊cjc:20%个税是舆论关注点,大家都不敢第一个吃螃蟹。还是国务院来明确吧。
@zhang8899777668:1.这不是杷银子向国外赶吗?2.市场经济又到哪去了?3.又拿户口说事,4.拿简单的方法想办复杂的事,5.领导想进沼泽地.6.市场应该用市场的办法!
@IT_LZ:国家真想调控房价限制投资性购房,只要建立一个核查制度,购房者在一定时间内未居住于所购房产即处以高额罚款,严重者直接没收房产。
@octochan:北上广深细则已出台,还是广州比较切合实际,较人性化。
专家看法
@杨红旭:广州细则“夜半鸡叫”!丑媳妇不敢见公婆?一季度将溜走,才悄悄公布。果然,老杨预料的没错:与深圳一样偏宽松,房价控制目标:不超过人均收入增幅。另外,无视国五条细则规定:限购扩大至全行政区。没有强制从化、增城实行限购,只是让他们自己看着办。至此,地方细则再无悬念。
深圳版:避谈20%个税
3月31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出台,《通知》表示要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对应国五条 对于国五条提出的要求,深圳细则均有所强调,但并无更“细”细节。而对于国五条中有着重强调的20%个税,深圳细则也只是以“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轻轻带过,有避谈嫌疑。
业内看法
@林晓华_问道
刚刚回复完媒体关于深八条的看法:其它不说,结论一是如果你所处行业和职业能受益于深圳经济转型,抓紧买,新房二手房都要快;二是开发商要建立与目标客户更紧密的沟通渠道,提供性价比高的产品,改善与刚需产品不败,但成本一定要控制住,不必过高定位;三是谨慎投资别墅和商铺,严控信贷型风险。
房地内参:@杨红旭 :深圳有点无耻了!房价涨幅位居全国前列,居然将房价控制目标定为:低于收入涨幅!而京沪为房价基本稳定,深圳太宽松了。不跟随京沪,却与房价温和的二线城市为伍,好一只混在羊群中的狼!元芳,你怎么看?
2025-06-2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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