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报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如该报价小于底价,则不成交。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3.本次拍卖由主持人现场宣布是否设有底价。
十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出让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十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八、出让结果公布
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土地储备中心网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2024-05-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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