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又涨了。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明: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9个,持平的城市有11个,上涨的城市有50个。其中,上涨城市比6月份增加了25个。
房价到底怎么了?整个7月份,为了防范房价上涨,可谓“警钟常鸣”。7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江苏调研时强调:绝不允许房价反弹。7月19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防止房价反弹。7月24日,国务院决定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市开展专项督查。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下半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切实防止房价反弹。
这一套组合拳打出去,效果应该是有一些的,比如部分城市住宅成交量已有所下滑。但是,作为调控的核心目标,房价却依旧上涨。而且,这一上涨可能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去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首次出现环比下跌,连跌8个月后,今年6月首次止跌反涨,平均涨幅为0.02%,7月的涨幅扩大至0.14%。从市场周期性规律分析,经历去年以来的持续的下行之后,6月开始房价上涨,具有调头上行的征兆,而一旦步入上升通道,则市场的力量至少能持续到明年。
正由于此,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仍拉不住房价反弹的龙头。面对这一现象,调控政策该怎么办?笔者认为,首先应反思调控目标的合理性。
2005年以来,房价是主要调控目标,2010年以来更上升为惟一目标。具体措辞有:稳定房价、扼制房价过快上涨、促使房价回归合理、促使房价合理回归、防范房价反弹等。长期而论,在国际上,房价具有准资产价格的属性,具有较强的波动性,而且涨多跌少;短期来看,我国尚处于房地产快速发展期,客观上房价上涨的压力较大,况且还有推高房价的“土地财政”、“购房偏好”等特殊国情。
在这种情况下,将房价作为调控直接目标,注定在大部分时间段,都难以取得显著效果。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和价格机制分析,商品价格的主要的、直接的、终极的决定因素是供求关系。稳定房价首先应追求住宅供求平衡,我们可以将平衡供求,作为调控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