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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挂出商业地块面积近4千平 将用于加油站

来源:  江苏土地市场网 苏州房掌柜  2013-05-28 09:58:41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12-B3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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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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