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06-A37-C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由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张地2006-A37-C号地块:
(一)地块位置:市区馨苑东路北侧;
(二)地块范围:东至空地;南至馨苑东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
(三)出让面积: 9878平方米 ;
(四)土地用途: 商业;
(五)容积率: 1.5<容积率≤2.5;
(六)规划建筑密度: ≤50%;
(七)绿地率: ≥20%;
(八)使用权出让年期: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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