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张地2012-B7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由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张地2012-B74号地块:
(一)地块位置:大新镇新镇区海坝路西侧;
(二)地块范围:东至海坝路;南至新丰大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出让面积:13700平方米 ;
(四)土地用途:商业(菜场);
(五)容积率: ≤0.8;
(六)规划建筑密度:≤50% ;
(七)绿地率: ≥10%;
(八)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日10时30分。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
张地2012-B74号地块为人民币伍佰伍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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