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各地块的的情况。
(二)挂牌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三)挂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但每次报价不得低于最低交易价且必须大于当前有效的最高报价。
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报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挂牌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如该报价小于底价,则不成交。成交结果对挂牌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5.本次现场竞价由主持人现场宣布是否设有底价。
十三、拍卖程序
(一)拍卖会程序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时间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叫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报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如该报价小于底价,则不成交。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3.本次拍卖由主持人现场宣布是否设有底价。
2025-05-2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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