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
现状问题
征地补偿过低致矛盾频发
专家称,征地的矛盾主要产生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这一过程。地方政府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再以数倍甚至几十倍的价钱出让给开发商等单位,农民只获得土地收益中的极少部分,矛盾由此产生。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称,很多地方政府已形成土地财政,征地时滥用权力,且农民获得的补偿很低,在很多农业地区,农民失地之后生活困难,有农民甚至拿不到补偿,这成为近年来重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同样认为,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最大的问题就是补偿标准过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拿走大头,占40%到50%,政府拿走20%到30%,村级组织留下25%到30%,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5%到10%。在农民就业难以保障、社会保障跟不上的情况下,农民失地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
郑风田说,在巨额土地出让金的诱惑下,地方政府形成很强的卖地冲动,导致我国非农占用耕地数量大、速度快。自1990年以来,我国平均每年流失耕地面积达1000万亩以上,土地浪费严重。根据2004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公共利益”泛化,界限不明,给多征滥占、侵犯农民权益提供了方便。
改革难点
改革要动地方政府“奶酪”
早在2009年,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便提上日程,其中“征地制度改革”是核心内容之一,但因多方掣肘,新规始终难以出台。专家表示,其中最大的阻力,无疑来自地方政府。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将土地收益还利于民,取消地方政府的土地垄断权,无疑动了地方政府的“奶酪”。征地矛盾其实是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利益之争,十八大报告中有关改革征地制度的表态,表明中央希望在地方政府和失地农民之间,取得一个新的利益平衡,以缓解矛盾。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也认为,改革的最大难点就在于要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
专家表示,要想推动改革,不仅仅在于从制度上规定提高农民土地收益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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